2020年国家奖申报过程要点全面解读
2020年度国家奖申报工作做了调整,各单位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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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时间缩短
与往年70天左右的申报时间相比,本年度在11月底发布国家奖提名通知, 2020年1月20-22日(腊月28日)网络填报截止,申报时间仅为50天左右。请各单位尽快确定提名奖励种类和项目名称,保证各完成单位有充足的时间完善提名书、准备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。
二、继续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
1、允许外国人申报三大奖
在2019年试点允许外国人作为国家自然奖候选人的基础上,继续推动允许外国人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,并对外国人做了明确要求,包括: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任职工作不少于5年,每年在华从事科技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,为中国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;知识产权应属中方所有或与中方共有,且不存在权属争议;科技创新成果在国内应用满三年。
外国人在国外取得的创新成果(包括论文或著作、专利等)以及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成果,不可用于三大奖提名。
2、优化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内容
落实中央“破四唯”、“破SCI至上”的重要指示,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自然科学奖的提名工作,不再硬性要求填报“SCI他引次数”;规定“他引总次数”应注明检索机构使用的数据库;鼓励填报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。
3、简化公示内容
取消了项目简介、客观评价、推广应用情况等内容,三大奖公示内容如下:
自然科学奖:项目名称、提名者及提名者意见、项目简介、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、主要完成人(完成单位);
技术发明奖:项目名称、提名者及提名等级,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、主要完成人(完成单位);
科技进步奖:项目名称、提名者及提名等级,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、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。
三、提名书局部内容有微调
1、自然科学奖:取消了“SCI”他引次数,改为“他引总次数”,并增加“检索数据库”;要求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国内单位。
2、技术发明奖、科技进步奖:增加《主要完成人情况表(适用于外籍专家)》,须提供外籍专家国内单位聘用合同佐证。
取消第三方开具《应用证明》的强制性要求,应用单位出具的相应说明或证明也可以作为佐证材料。